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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建局购房登记官网入口

时间: 2024-02-24 08:42:52 |   作者: 华为网盘网页版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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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住建局局住建蓉e办“购房登记系统”将于2022年8月5日启用登录及实名认证服务,启用后购房人申请购房预审码和项目报名需先系统注册登录后才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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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5月7日,成都市住建局会同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法律法规的通知》。

  《通知》对加强完善成都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了一系列明确。

  根据《通知》,成都将加强购房资格预审工作,提高购房资格复核效率。通过细化预审资料及报名登记要件标准,提升资格预审及复核的准确性、精准度。登记购房人报名登记时,须按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购房资格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对于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通知》明确按以下要求做购房资格复核、公证摇号排序和选房:

  第一,复核通过的人数应达到房源数的3倍,复核后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总数不足房源数3倍的,由已报名登记的普通购房家庭递补。

  第二,递补的普通购房家庭,参照无房居民家庭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后,依序递补。

  第三,全部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选购结束后,剩余房源由普通购房家庭依公证摇号排序结果选购。

  根据《通知》,对于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1.2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前,购房人依公证摇号排序结果选房后剩余及退出房源,按以下要求做销售:

  1、第一,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结束且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后的2个工作日内,开发企业通过购房登记系统发布剩余、退出房源销售信息。

  2、第二,剩余及退出房源由原纳入公证摇号排序的登记购房人,依公证摇号排序结果,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再次依序选购。未在开盘销售公告公布的选房时期到场的,按开盘销售公告公布要求处理。

  3、第三,依序选房结束后,开发企业对选房结果进行公示,公证机构对选房结果做证据保全。4第四,本轮依序选购结束后,有退出房源的,由开发企业组织原纳入公证摇号排序的登记购房人依序选购。

  此外,根据《通知》,登记报名人数在房源数1.2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已通过购房资格复核并纳入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登记购房人,其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亲属12个月内累计未在开盘销售公告公布的选房时期到场达3次的,自其第3次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购买商品住房的报名登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购房资格】进行成都购房登记入口、进行资格查询、查询购房条件+材料+指南、预审+摇号、热门房源、购房新政等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成都9月1日起实施。

  注意啦,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司法局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有关法律法规的补充通知》,144平米以上房源不再实施公证摇号,家庭中至少有一名登记购房人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且购房家庭在我市无自

  成都商品房备案在成都市住建局即可进行查询,小编整理了查询入口,按照提示完成实名认证后即可网上查询打印《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

  近日,高新区公租房慢慢的开始申请啦,小编为大家理了成都高新区住房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入口。

  成都市锦江区住房保障中心电线。小编还为大家理了成都市其它各区(市)县住建部门(住房保障部门)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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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5月7日,成都市住建局会同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法律法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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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递补的普通购房家庭,参照无房居民家庭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后,依序递补。

  第三,全部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选购结束后,剩余房源由普通购房家庭依公证摇号排序结果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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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第一,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结束且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后的2个工作日内,开发企业通过购房登记系统发布剩余、退出房源销售信息。

  2、第二,剩余及退出房源由原纳入公证摇号排序的登记购房人,依公证摇号排序结果,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再次依序选购。未在开盘销售公告公布的选房时期到场的,按开盘销售公告公布要求处理。

  3、第三,依序选房结束后,开发企业对选房结果进行公示,公证机构对选房结果做证据保全。4第四,本轮依序选购结束后,有退出房源的,由开发企业组织原纳入公证摇号排序的登记购房人依序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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