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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能源获6家机构调研:2022年度公司收入及净利润的同比增长以及净利润增长幅度高于收入幅度均主要来自于电力业务2022年度的业绩表现(附调研问答)

时间: 2024-03-15 09:16:33 |   作者: 华为网盘网页版登录入口

  陕西能源001286)5月15日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接受6家机构调查与研究,机构类型为其他、证券公司、阳光私募机构。 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介绍:

  答:公司是以电力和煤炭生产为主业的大型能源类企业,是国务院国资委确定的第一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双百企业”。主营业务为火力发电、煤炭生产和销售,基本的产品包括电力、热力和煤炭。公司依托陕西及西北煤炭资源优势,致力于煤炭清洁高效绿色开采,实施煤电一体化战略,并开展热电联产及综合利用业务,打造国内一流能源企业。 公司是陕西省煤炭资源电力转化的龙头企业。截至目前,公司拥有电力装机总规模为1,118万千瓦。其中,在役电力装机规模为918万千瓦,在建电力装机规模为200万千瓦。 参与陕西省内电力市场的在役电力装机规模586万千瓦,在陕西省属企业中位列第一。公司下属煤矿拥有煤炭保有资源量合计约41.64亿吨,公司下属已投产煤矿实际产能合计2,200万吨/年,在建产能800万吨/年,筹建产能400万吨/年。

  答:(1)2022年度公司收入及净利润的同比增长,以及净利润增长幅度高于收入增长幅度均主要来源于电力业务2022年度的业绩表现。 其中,电力业务收入的增长,来自于上网电量及平均上网电价增长的共同影响。公司上网电量的增加,一方面系全社会电力需求量的持续增长使得公司机组年有效发电小时数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吉木萨尔发电装机规模为2*660MW)于2022年初完全投产运营,装机容量的提升也提升了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平均上网电价增长主要系根据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显示:“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相关政策的落地实施促使了国内电力价格的上涨。净利润的大幅增长,主要受成本端变动的影响。电力业务的主要成本为燃煤成本,尽管2022年煤炭市场价格依然居于高位,但动力煤价格基本趋于稳定且得益于公司内部煤炭自用量增加及长协保供协议的签订,公司同期电力业务营业成本的增加得到了有效控制,低于电力业务营业收入的同比增幅。加之电力业务收入的大幅增加,共同使得公司电力业务净利润增加较多,而由于2021年电力业务板块为亏损状态,比较基数较低,使得电力业务净利润同比增幅较高。 2)因电力业务板块子公司持股比例高于煤炭业务板块子公司持股比例,在电力业务板块净利润上升的情况下,归母净利润大幅增加,导致归母净利润增长幅度高于净利润增长幅度。 公司作为以电力业务收入为主的大型煤电一体化企业,经营业绩对电力价格波动的敏感度更高。当电力上网价格上涨,公司利润总额同比上涨幅度更大,且因电力板块子公司持股比例较高使得归母净利润同比增幅进一步上升,从而使得归母净利润增幅远高于营业收入增幅。 3)煤电一体化优势进一步显现。2022年公司进一步优化燃煤采购供应,内部煤矿产煤供应内部电厂增加,燃煤采购成本进一步降低,业绩得到显著改善。

  答:2022年,公司主要产品的收入构成为电力业务收入1,510,952.71万元、煤炭业务收入461,639.93万元、热力供应业务收入34,264.48万元。

  答:整体看公司电力装机和煤炭生产可实现总量平衡。 由此,可有效平滑煤炭价格波动带来的发电成本影响,稳定公司业绩。同时,公司较强的电煤成本控制能力,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

  答:目前,公司下属火电机组深度调峰技术优势突出,具备较强的调峰能力:清水川能源电厂二期调峰能力为额定出力的60%、清水川能源电厂三期项目2×1,000MW机组设计调峰能力为额定出力的75%;赵石畔煤电1号机组成功完成百万机组深度调峰试验,调峰能力达到机组额定出力的77%,为国内1,000MW机组深度调峰积累了宝贵经验;渭河发电5号、6号机组深调能力为额定出力的70%;麟北发电调峰能力为额定出力的67.4%;商洛发电调峰能力为额定出力的75%; 吉木萨尔电厂2×660MW机组调峰能力为额定出力的65%。 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方向下,深度调峰能力日益成为煤电机组重要的竞争优势。公司将按照《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要求,根据电网安排,在“十四五”期间,重点对清水川能源电厂一、二期机组,渭河发电3号、4号机组进行灵活性改造,同时采用新技术、新方法,进一步提升煤电机组灵活性水平,充分挖掘煤电机组调峰潜力,发挥兜底保供作用,更好地融入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答:公司将密切关注能源行业政策动态和改革导向,积极跟踪新能源、储能、碳捕集、碳储存等产业前沿技术。如有新能源项目安排,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答:根据《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8-2017)、热电联产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5574-2017)、《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等文件,公司下属电厂的供电煤耗均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平均水平。

  答: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派发现金红利1,312,500,000元含税)。 公司《章程》规定“未来12个月内若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未来,公司将在生产经营上加强生产管理、降本增效,持续推动业绩稳定增长,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火力发电、煤炭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电力、热力和煤炭。公司是以电力和煤炭生产为主业的大型能源类企业,是国务院国资委确定的第一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双百企业”。参与陕西省内电力市场的在役电力装机规模586万千瓦,在陕西省属企业中位列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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